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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探路抽水蓄能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本报讯 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省抽水蓄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细则(试行)》。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份省级抽水蓄能参与电力市场实施方案,推动抽水蓄能电价机制改革和市场化发展,广东在全国各省中迈出了第一步。

《细则》明确,建立健全抽水蓄能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机制,构建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中长期、现货市场在电量电价形成中的作用,试点推动抽水蓄能作为独立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抽水蓄能健康有序发展。

在中长期电能量交易方面,《细则》规定,抽水蓄能可参与年度、月度、多日(周)等周期的双边协商、挂牌和集中竞争交易,具体以实际交易安排为准。

在现货电能量交易方面,《细则》规定,抽水蓄能按“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进行全电量出清。现货电能量市场中,抽水蓄能以所在节点的小时平均节点电价作为相应时段的抽水、发电结算价格,其中小时平均节点电价为每小时内出清形成的4个15分钟节点电价的算术平均值。

《细则》同时规定,抽水蓄能电能量交易电费根据发电、抽水电量分为两个交易结算单元按“日清月结”模式结算,由中长期合约电费中长期阻塞电费、日前偏差电费、实时偏差电费和考核电费组成,其中考核电费全部计入发电交易结算单元。

在交易结算方面,《细则》规定,抽水蓄能电能量交易电费按“日清月结”模式结算。抽水蓄能现货市场抽水、发电价格均采用所在节点的分时电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抽水蓄能抽水电量不执行输配电价、不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抽水蓄能进入电力市场后,电量电费不再计入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分摊。

其中,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将负责抽水蓄能的市场注册和管理,组织抽水蓄能参与现货与中长期电能量交易,负责向抽水蓄能提供市场交易的结算依据和服务,按职责负责相关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运维。

来自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抽水蓄能投产总装机容量已达5094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华东、南方和华北区域。其中,广东列第一位,为968万千瓦,浙江、安徽列第二、三位。广东地处我国南方区域,抽水蓄能资源条件较好、规模最大。

此次广东出台省级抽水蓄能参与现货与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并确定交易细则,率先打开了构建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抽水蓄能市场化改革的大门。     (方竹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