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

5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范条件》提出,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引导光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多晶硅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中,电池制造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900万元/亩,组件制造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

根据《规范条件》,光伏制造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产能的50%。

《规范条件》要求,新建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产品,多晶硅电池和单晶硅电池(双面电池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20%和23%;多晶硅组件和单晶硅组件(双面组件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7.8%和20%。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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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秩序,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光伏产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组织修订完成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部电子信息司。

 

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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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2020年5月29日

2020-06-01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