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改委一次性批复5个风电场上网电价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协合枣阳新市等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同意协合枣阳新市风电场执行每千瓦时0.61元(含税)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项目、中广核大悟宣化风电场、中广核大悟墨关风电场、中广核大悟三里城风电场执行每千瓦时0.60元(含税)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批复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协合枣阳新市等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9]93

襄阳市、孝感市、荆门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你们关于核定协合枣阳新市等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鉴于协合枣阳新市风电场、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项目、中广核大悟宣化风电场、中广核大悟墨关风电场、中广核大悟三里城风电场(建设规模分别为4.7万千瓦、7.2万千瓦、10万千瓦、3万千瓦及3.6万千瓦)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已经并网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协合枣阳新市风电场执行每千瓦时0.61元(含税)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项目、中广核大悟宣化风电场、中广核大悟墨关风电场、中广核大悟三里城风电场执行每千瓦时0.60元(含税)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上述价格从项目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在我省现行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省电力公司负担;高出部分,项目需要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由省电力公司负担的部分相应调整。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2019-04-25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