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部委:逐站整改,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站”样板工程

日前,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解决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反映的突出问题,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按照退出、整改或保留三类整改措施逐类落实,总体目标是,限期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水电站,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有效解决浙江省小水电生态环境影响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2020年底前,逐站整改、销号管理,完成清理整改,同时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站”样板工程。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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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2019-04-16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