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来,中国可再生能源取得了跨越式发展。装机容量从1977年底的1576万千瓦增加到6.5亿千瓦,年发电量从517亿千瓦时增加到16979亿千瓦时。至2017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在全国总装机容量中的占比达到了36.6%,年发电量占比达到了26.5%。其中,水电装机容量(含抽水蓄能)增加3.25亿千瓦,达3.41亿千瓦,年发电量增长11428亿千瓦时,达11945亿千瓦时,装机和发电量分别是改革开放前的22倍和23倍;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3.09亿千瓦,年发电量约5034亿千瓦时。中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居世界第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能源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开发建设规模位居世界前列,装备制造水平不断提升,政策支持体系日臻完善,技术创新能力逐步提高,为推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践行应对气候变化承诺,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拓展能源外交与国际合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水能资源的开发,在全面引进、学习苏联技术标准的基础上,通过新中国水电建设经验的积累,中国自1978年开始陆续出版发行了第一批水电行业技术标准。
人类社会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能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国际形势日趋复杂,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层出不穷,对国际秩序和人类生存都构成了严峻挑战。推动全球能源转型发展、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工程是直接生产力。我国水电坚持科技研究面向生产建设、生产建设依靠科技发展的政策,以科学技术为引领,工程创新为灵魂,不断推进水电科学能力、技术能力和工程能力的提升。“大型水电站的技术开发”在“六五”期间就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以国家发展规划重点工程为依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行业力量持续40年科技攻关,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水电坝工技术、泄洪消能、地下工程、高边坡治理及大坝抗震和施工技术水平全面跻身世界前列。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水电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常规水电站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从1977年的1572.7万千瓦和517亿千瓦时发展到2017年的31,250万千瓦和11,945亿千瓦时,分别增加了19倍和22倍。2017年常规水电站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稳居世界第一。2017年底常规水电站在建装机容量5100万千瓦。我国水力资源技术可开发量6.6亿千瓦,待开发约3亿千瓦。40年来,随着全国水电开发的持续推进,各流域梯级水电站逐步形成,已基本完成了全国中型河流的梯级开发,基本形成了黄河上游、金沙江中下游、长江上游、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中下游、南盘江红水河、乌江等大型河流的梯级开发。水电发展已经从重开发阶段逐步向开发与管理并重阶段、重流域水电综合管理阶段转变。
水电开发在我国能源发展战略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又是推进水电有序开发的关键内容。中国的水电移民安置工作走过了政策法规从无到有、管理机构职能不断加强、配套政策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健全、移民安置不断规范、后期扶持不断深入的发展历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取得了斐然成绩,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做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近15年来,我国水电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从“十五”规划中的“大力发展水电”到“十一五”规划中的“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开发水电”,再到“十二五”规划中的“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生态环境保护在水电开发中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在此期间,我国制定了水电环境保护的政策文件,形成了水电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和要求,初步构建了水电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开展了流域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起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长期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同时,我国重视基础科研工作,保障措施有效落实,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努力实现水电开发运行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新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显著提升,低风速风电机组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生物质发电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化示范应用初具规模,地热能、海洋能技术攻关顺利推进,初步掌握了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覆盖原材料加工、零部件制造、设备制造、开发建设、技术研发、标准和监测认证体系各个环节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完整产业链体系。
可再生能源电力具有无碳、清洁、环保、可再生等特点,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全球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已向世界承诺,2020年和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和20%,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以下简称“配额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制度,正是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能源体制变革、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的重要途径。
2018年上半年,迫于限电及保障利用小时数未完成的窘境驱使,中国的大型风电发电公司以折扣价出售24%的发电量。由于补贴的存在,即使以21%-92%的折扣水平出售,市场化电量交易仍然有利可图。目前的交易缺少足够的规模、稳定的价格及合同长度,不足以成为风电项目完全依靠的收入来源。即将出台的配额制也很难使得市场化交易成为支撑项目经济性的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