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优化沿海地区火电、核电等高耗水产业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壮大海水淡化等海洋新兴产业相关部署,加快推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聚焦水资源节约保护与海洋强国建设战略目标,坚持市场化推进原则,以拓展应用场景为主线,以强化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健全政策标准为保障,部署实施城市水安全强韧性、海岛及船舶供水提能级、工业利用扩规模、科技创新补短板、产业链协同增效能、绿色低碳促转型、国际合作助共赢等7大行动,促进海水淡化科技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链全面提质升级,不断提升海水淡化水规模化利用水平。

《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全国海水淡化工程总规模达到45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50万吨/日以上。优化沿海地区石化、钢铁、火电、核电等高耗水产业布局,鼓励采取园区集中共建、企业自建等方式建设大型海水淡化工程,并针对企业不同需求分质供水。

加快余热利用、可再生能源耦合、海水淡化药剂、绿色预处理等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持续提高风能、海洋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海水淡化领域的应用比重。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沿海地区结合实际,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排,做强做优做大海水淡化产业,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

来源:国家发改委

2026-07-17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