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电子报目录

全国电力市场统一“度量衡”市场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1+6”基础规则体系构建完成

 

□ 本报记者 安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范结算业务管理,强化结算风险管理,统一电费收付要求。

“《规则》出台后,标志着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市场注册、计量结算为支撑的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构建完成,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奠定坚实规则基础。”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出台《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市场的计量结算要求。2020年,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有效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2024年,国家能源局又修订了《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在部门规章中明确电力市场计量结算管理要求。

“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深入推进,煤电、新能源、工商业用户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各地计量管理要求不规范、单位不统一、流程衔接不顺畅、电网企业与交易机构职责界面不明确、电费结算不及时等问题逐渐凸显,亟须国家层面统一规范。”该负责人说,《规则》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之前政策文件的延续和完善。

四方面推动电力市场计量结算业务统一

《规则》共6章56条,包含总则、总体要求、计量管理、结算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在推动电力市场计量结算业务统一方面,《规则》有四项要求。

一是加强计量业务管理。市场经营主体应具备独立计量条件,计量装置应满足最小结算单元要求并安装在产权分界点,计量数据要满足结算最小时段和周期要求。强调计量装置实行定期校核,并明确了计量装置校核费用的承担方式。

二是规范结算业务管理。明确了市场经营主体、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等各类市场成员结算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结算准备、结算依据和电费账单编制与发布、电费收付、追退补和清算等结算全业务流程和时限要求;统一了度量单位和结算科目式样;统一了结算周期,原则上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

三是强化结算风险管理。交易机构组织开展结算风险评估;市场经营主体按规定交纳履约保函、保证金等结算担保品;电网企业对逾期未付款的市场经营主体,向交易机构提出结算担保品使用申请。

四是统一电费收付要求。结合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实际,规范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收付流程要求,并首次在基本规则层面明确用户侧与电网企业电费收付流程要求,规范了增值税发票开具、电费结算协议签订、承兑汇票使用等管理内容。

首次明确电网企业核对结算依据的职责

市场结算分为交易机构形成结算依据、电网企业开展电费结算两个环节。

具体来看,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汇总结算基础数据,编制并向市场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出具结算依据,组织协调结算依据有关问题,参与协调电费结算有关问题。电网企业负责提供计量数据,出具电费账单并开展电费收付,组织协调电费结算有关问题,参与协调结算依据有关问题。

“《规则》首次明确了电网企业核对结算依据的职责,并规范了核对流程。”该负责人强调。

《规则》明确,电力市场结算包括电能量交易结算、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结算、容量交易结算等。电费结算相关事宜应在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的电费结算协议中予以明确。除国家政策规定外,结算环节不得改变市场出清、交易合约量价等关键要素。结算原则上以自然月为周期开展。

对结算时序进行统一规范

据了解,此前,电力市场结算时序由各地自行制定,部分地区电费结算时间较晚,个别地区结算时间长达1个月。《规则》结合电力市场建设实际,对结算时序进行了统一规范。

根据《规则》,电力交易机构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向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出具上月结算依据(核对版);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异议反馈和确认;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提出异议的,电力交易机构应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相关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核实,达成一致的,经营主体应对修正后的结算依据(核对版)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和确认。结算依据(核对版)确认后,电力交易机构应于每月第8个工作日前向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发布上月正式结算依据。电网企业应于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向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行上月电费账单。具备条件的地区结算时序可进一步优化。

据悉,下一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建设持续深化,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出台一系列监管指引,不断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绿电绿证等各品类市场的高效协同和有机衔接,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规范有序运行提供坚强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