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张海莺
电力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专门就全方位加强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治理出台政策文件。《意见》从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增强电力安全治理能力、完善电力安全治理措施、提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效能等四方面作出多项制度安排,提出系列改革举措,为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在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更好发挥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级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构建上下联动、互相支撑的电力安全治理组织领导体系;提出加快新形势下电力安全政策“立改废释”,健全完善配电网、新型并网主体相关制度政策。
在增强电力安全治理能力方面,《意见》提出探索建立设备质量安全“黑名单”和重大缺陷电力设备“召回”制度,落实设备质量安全风险闭环管控。
在完善电力安全治理措施方面,《意见》提出要坚持统一调度,新能源、新业态与新型并网主体要严格纳入调度管理,深化调度运行与交易安全协同;坚持科技兴安,推动电力安全基础理论、重大技术和装备攻关,以及数智化技术融合创新应用。
在提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效能方面,《意见》围绕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强化安全信息共享、严格事故调查、优化监督管理方式等提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效能提升举措。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入技术‘无人区’、改革‘深水区’,电源结构、运行机理、控制基础正发生深刻变化,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极大压力。《意见》提出系列改革举措,能够有效破除制约新型电力系统安全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为实现高水平能源电力安全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袁兆祥认为,《意见》提出一整套完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提升电力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既适应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要求,也契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管部副总经理张勇建议,在抓好《意见》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要尽早启动电力行业“十五五”安全规划的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逐个突破难点,真正做到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阎秀文表示,在《意见》的指导下,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源网荷储治理力量布局,打造隐患联治、风险联控、安全联创的治理模式,助力新型电力系统高水平安全。
-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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