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波:核电发展应主动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核电特点鲜明,是重点地区电网的坚强韧性低碳电源支撑,发展核电对优化能源整体布局、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在未来新型电力系统下核电将发挥其独特的保障作用。核电既是当前东部沿海地区内低碳转型的主要本地电源,可有效助力煤电减量化发展,也是满足占比约40%~60%的基础电力负荷需求的主力低碳电源之一。核电机组可以向系统提供转动惯量,以增加克服供给或需求的瞬间扰动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在设计范围内,提供必要的负荷响应,以部分满足系统灵活性需求。

第二,合理配置核电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能源资源禀赋和生产消费结构、生态环境条件差异比较大,全国统筹、交替推进降碳十分必要。核电布局应充分考虑这一应对气候变化差异性区域政策的需要。当前至2030年,我国在运核电主要布置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从碳排放角度看,沿海地区用能量、化石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总体排位靠前。山东、江苏等省份钢铁化工水泥等高碳排放工业发达,本地化发电装机以火电为主,碳排放排名依旧靠前。但海南、广东、福建和浙江等沿海省份,核电发电量占比较高,其碳排放排名显著低于其GDP和火电装机规模排名,核电等非化石能源为当地碳排放总量控制、经济社会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重要贡献。在2030年前这些经济发达省份要实现“碳达峰”,就需要推进核电建设,继续推动核电基荷运行,以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和碳排放。

2030年我国实现总体“碳达峰”之后,各地将陆续进入碳排放总量下降阶段,电能量供应市场结构调整压力增大,碳减排压力相对较大的区域(如内陆省份和沿海省份内陆地区)将需要继续或启动投产核电机组。根据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研究,如果内陆2亿千瓦的核电厂址资源不能开发,将加大火电和新能源开发力度。预计到2060年,火电、新能源、新型储能装机需提高2000万千瓦、8.4亿千瓦、3亿千瓦,提高整体电力供应成本1.5%。2030年后至2060年,新能源(尤其是三北地区新能源)将逐步接替煤电成为电能量市场的主力。前期用以支撑大规模新能源外送消纳的煤电也需要逐步减少市场规模,需要寻求能够保障系统安全稳定的低碳电源,如核电。考虑到湖北、湖南和江西等中部地区煤炭等一次能源资源禀赋低、新能源发展潜力有限、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地质潜力比较差,且从外部引入电力的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非常困难,可能会是国内在兼顾能源低碳转型和能源安全保障方面难度最大的一个区域。因此,系统具备核电发展的内生需求,启动建设内陆核电应予以充分考虑。

第三,坚持创新引领,以核能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继续坚持“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坚持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最严格的标准,提升自主可控能力,持续提升技术水平,推动核电行业发展。要坚持“创新引领”,开展新型电力系统下核电技术及商业模式创新研究。按照“热堆—快堆—聚变堆”三步走战略,持续加大基础科研和应用创新。鼓励行业加大核能技术联合创新力度,在尽快补齐核电行业技术短板和基础科学研究短板,提升自主可控能力的同时,提升产业竞争力。

研究风光水核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所需要的核能新技术,如提升核电厂负荷响应能力,做好空冷核电技术研究,做好核新耦合清洁能源大基地规划,研究调度运行方法等。要加快推动关键技术、核心产品迭代升级和新技术智慧赋能,提高国家能源安全和保障能力,着眼长远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能源产业,走好核能现代化之路,加快形成现代化能源体系。以核电积极安全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能源高质量发展。

(作者:史玉波 宋文洋 尹向勇 黄郭鑫)

来源:中国核协

2024-10-12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