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GW!陕西计划年底建成1000个“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编者按:8月1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陕西省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标到今年年底,全省建成约1000个共200万千瓦左右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光暖示范项目。
据了解,这是继7月16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后,陕西省出台关于光伏,特别是分布式光伏的又一举措。此前,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开展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和可接入容量测算,优先在具有可开放容量的区域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同时,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条件。
此次出台新政,将在隆基绿能科技公司在陕西省铜川市开发建设的光伏、光暖示范项目探索的基础上,在陕西全省进行整村光伏(光暖)项目示范,通过示范项目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支持政策、建设方案和商业模式,达到清洁取暖、农户增收双效。
《通知》提出,全省每个乡镇确定1个行政村,选择光伏或光暖项目建设模式,每个村建设容量约2兆瓦,进行整村光伏(光暖)项目示范。到今年年底,全省建成约1000个共200万千瓦左右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光暖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支持政策、建设方案和商业模式,达到农户增收、村集体壮大和清洁取暖的实效,助力乡村振兴。
示范项目按照政府统筹、企业提供资金、银行贷款、机构担保、农户受益、村级分红的模式运作。示范条件包括光照和屋顶资源好,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强,严格决策程序,落实项目资本金,优先选择千万工程示范村实施建设。
《通知》还提出,在示范项目的实施阶段,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审核实施方案、设立村新能源公司、鼓励落实10%的资本金,确定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建设企业等,推进项目建设,建立产权清晰、农民受益、村集体壮大、各方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市县电网企业要配合市县级发展改革(能源)同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光伏(光暖)项目的电网接入工作,结合电网现状,积极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配套电网建设,确保项目“应并尽并”。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项目村制定项目收益分配机制。乡镇政府监管村办能源公司运营管理,确保电费收益除运营维护费用外,农户净收益不低于80%,同时监督村集体20%分红的资金使用情况,并符合千万工程和美乡村风貌要求。
全文如下:
来源:陕西省太阳能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