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型储能政策及市场机制分析

根据CNESA 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统计,截至2024年4月底,全国累计发布储能相关政策1977项。

其中广东省位居首位,政策总发布量达到187项(2023年以来发布134项)。非常重要类政策多达102项,主要集中在补贴(47%)、市场运行(25%)、规划(17%)、等领域。

图1:全国各省储能相关政策发布情况(2016-2024.4)

 

图2:广东省非常重要政策类别占比(2016-2024.4)

 

“1+N+N”政策体系

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强调要把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广东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基础好,覆盖了储能电池材料制备、电芯和电池封装、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和电池回收利用全产业链,新型储能产业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具备全球竞争力。截至目前,广东省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约25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广东新增装机仅次于新疆、居全国第二,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平均运行系数、平均利用率居全国第一。

2023年以来,广东陆续出台了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系列文件,包括一个顶层设计的指导性意见,省各主管部门在储能产品、储能电站、科技创新等方面出台的配套支持政策,以及广州、深圳等地市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全省构建了“1+N+N”新型储能产业政策体系。

“1”顶层设计

2023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应用场景、质量安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各项任务明确了相关牵头单位。

图3:《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目标

资料来源:《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CNESA整理

图4:《指导意见》锂电产业布局

资料来源:《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CNESA整理

 

“N”:配套落实

《指导意见》发布后,广东省各主管部门快速响应,根据职责分工相继发布相关领域的专项配套政策。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

新能源配储: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配建储能规模达到1GW以上,到2027年达到2GW以上,“十五五”期末达到3GW以上。

独立储能规划布局:以满足电力系统调节需求为导向,重点在新能源富集送出区域和负荷中心区域布局,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优化选址布点,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新能源富集地区(推荐14个地市32个区域),独立共享储能为近区新能源提供租赁服务,单个项目规模可在30-150MW左右;负荷中心地区(推荐8个地市12个站址),分两类:一类在峰谷差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负载率高但尖峰负荷短的负荷中心地区,用于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50-100MW/2-4h);另一类在受端电网、多直流落点近区,用于支撑频率、电压,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性(100MW左右/1h)。同时,组织全省各地市因地制宜编制2024年新型储能年度建设计划。

应用场景发布:发布2023年新型储能重大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包含各类项目30个,预计总投资规模248.4亿元,总装机容量达2.14GW/3.82GWh,其中百兆瓦级新型储能项目13个。

储能电价政策:用户侧储能方面,项目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储能设施用电电价参照全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即峰平谷比价由1.7:1:0.38调整为1.65:1:0.25,峰谷价差比值由4.47倍调整为6.6倍)。

产业落地方面,支持金额按照不超过已投入产业化费用30%的标准予以补助,奖补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同时,广东省下辖地市积极响应,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中山、汕尾、揭阳等14个地级以上市出台配套文件,结合本市产业基础及发展定位,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指导方针。

广州白云区: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建设,按固投总额的1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补1亿元。用户侧按放电量补0.2元/kWh。

深圳市:对获批新型储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

东莞市:对新型储能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0万元。

佛山市:新建成并网运营且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的工商业侧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储能装机容量给予项目业主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惠州市:纳入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给予事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

*备注:各地市政策不一一列举,详情可登录CNESA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查询

 

完善市场机制

加速新型储能市场化应用

根据广东省电力市场机制建设现状,梳理不同类型储能电站的调用模式和盈利模式:

表1:广东省各类储能电站商业模式

 

资料来源:CNESA整理

进一步明确各类市场规则:

调频方面,补偿标准下降,针对独立储能引入影响系数,增强高性能项目竞争力;

现货方面,广东省独立储能项目均可以“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商业模式方面,源网侧储能主要参与调频和现货市场,用户侧储能依托较大峰谷价差和补贴政策,盈利性较好。

表2: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

资料来源:CNESA整理

 

较高峰谷价差

加速广东用户侧储能发展

峰谷价差是决定用户侧储能经济性的关键要素,CNESA重点追踪了电网代购电一般工商业10kV单一制电价变化情况,通过对各地2023年最大峰谷价差的平均值统计,广东省(珠三角五市)最大峰谷价差位居全国首位,达到1.351元/kWh(同比增长7.3%),较高峰谷价差加速促进广东用户侧储能发展。

图5:2023年全国电网代购电平均最大峰谷价差情况(一般工商业10kV)

图6:2023年广东省(珠三角五市)最大峰谷价差情况(一般工商业10kV)

数据来源:各省电网代购电公告、CNESA全球储能数据库

根据电网代购电截至2024年5月的价格信息,与去年同期相比,2024年全体工商业用户的平均电价水平稳中有降,最大峰谷价差也有所缩小,前五个月的最大峰谷价差的平均值由去年的1.35元/kWh降至1.33元/kWh。由于广东峰谷价差水平较高,尽管有小幅下降也不会过多影响盈利性。根据初步测算,珠三角五市用户侧储能2小时系统成本回收周期约4年左右。

图7:2023、2024年广东省(珠三角五市)最大峰谷价差对比(前5月)

数据来源:各省电网代购电公告、CNESA全球储能数据库

总结

作为外向型经济大省,广东集中力量发展新型储能产业。

产业发展方面,广东具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和丰富的创新资源,而生产成本较高、大市场波动等因素不同程度影响了企业发展,广东为此出台多项举措,鼓励科技创新,丰富技术路线,优化产业布局,加大补贴力度,加快海外布局等,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储能电站规划方面,广东省坚持统筹规划,推动新能源发电配建储能,拓宽火电联合储能应用,按照合理布局、按需建设的原则规范引导电网侧独立储能建设,大力支持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配建用户侧储能。

市场机制方面,广东电力市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全国首批进入了正式运行,创新建立“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调度运营模式,通过市场引导新型储能精准匹配电网调节需求,实现了独立储能由计划调度向市场调度转变。考虑广东省电力系统整体调节能力相对充裕,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峰谷价差有限,辅助服务市场资金规模有限,容量租赁收益不稳定等问题,为此主管部门提出探索容量补偿机制,更好发挥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

用户侧储能方面,市场需求旺盛和峰谷价差较高,推动了广东用户侧储能的发展,但市场竞争激烈、开发成本递增,也促使用户侧储能开发商不断开拓新模式。用户侧储能通过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模式参与电力市场和需求响应,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做好用户侧管理的同时,还能提高项目盈利性。

来源:中关村储能联盟

2024-07-30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