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大事记
1950年6月,燃料工业部向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呈报的现行组织机构表中列水力发电工程局,标注局长黄育贤。
1950年8月7日~9日,第一次全国水力发电工程会议召开。
1957年4月,由电力工业部上海水力发电勘测设计院(华东院前身)负责的我国第一座自行设计、自制设备、自行施工的大型水电站——浙江新安江水电站开工。
1958年4月,原水利部工程总局与原电力部水力发电建设总局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水力建设总局;原水利部勘测设计管理局与原电力部北京水电设计总院一部分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勘测设计总局。
1970年5月,国务院听取葛洲坝设计方案的汇报,一致同意提前兴建葛洲坝工程。当年12月30日,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正式破土动工。
1978年5月,由水利电力部西北勘测设计院设计的黄河龙羊峡水电站主体工程开工。
1982年3月,水利电力部决定,原水利部基本建设总局部分、规划设计管理局(规划设计院)和原电力工业部水力发电建设总局合并组成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水利水电建设总局)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1989年5月,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更名为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系两部共管的事业单位(以能源部管理为主)。
1997年3月,三峡开发总公司与水电总院在北京签订《金沙江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综合比选合同》。
2000年7月,柬埔寨基里隆一级水电站修复工程BOT签字仪式在金边举行,该项目是我国水电系统在境外进行的第一个BOT项目,也是柬埔寨最大的水电站。
2004年1月,原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总院更名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2009年2月,国家能源局同意水电总院开展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的建设工作。
2011年9月,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水电总院改为隶属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月,从增强机构独立性、公正性,更好地履行政府委托职能和为行业服务的目的出发,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水电总院分设并各自独立运行。
2013年7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在水电总院正式挂牌成立。
2014年4月,水电总院参加中国国家能源局和巴基斯坦水电部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伊斯兰堡共同主办的中-巴经济走廊能源规划工作组首次会议。
2015年1月,由水电总院承担的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竣工安全鉴定工作圆满完成。
2015年2月,水电总院在北京主持召开“十三五”新能源规划研究和产业推进工作会议。
2015年4月,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举行,水电总院代表中巴经济走廊能源规划牵头单位参加会议。
2015年7月,水电总院会同国家和地方规划“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新型模式的首个基地——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在京召开启动会议。
2016年4月,水电总院在成都主持召开锦屏一级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会议,同意工程通过枢纽工程专项验收。
2016年8月,水电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验收会议,对规划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2016年9月,水电总院负责编制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成果通过验收。
2017年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委托水电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绿证的核发和自愿认购工作。
2017年8月,水电总院在北京主持召开水电技术标准“走出去”研究(监督管理部分)启动会。
2018年11月,水电总院承办的“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写入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
2019年3月,水电总院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管理中心在北京主持召开能源行业标准《风电场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导则》送审稿审查会议。
2019年11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明确水电总院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的技术负责单位。
2020年1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