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电子报目录

05版
08版
07版
06版

打造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双“引擎”

——专家解读《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之一

 

 

 

 

 

 

 

 

8月11日,工作人员在中国能建张掖甘州南滩3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巡检。 新华社记者 金良快 摄

 

□ 李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的务实举措,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助力棒,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意义重大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实现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国家各项政策支持下,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迅速。截至今年6月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3.22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8.8%。1~6月,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7%,新增发电量约占全国新增发电量的51%,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新增装机和新增发电量的主体,在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以来,我国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已进入全面平价上网的新阶段,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心已由补贴支持发展转向市场驱动发展。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强制配套储能、承担辅助服务及非技术成本等因素影响项目投资积极性。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既要大规模开发,又要高水平消纳,更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等多重挑战。绿证制度可为发电项目业主提供独立于物理电量之外的绿色环境价值收益,是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机制。《通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现行绿证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构建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体系,着力打造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双“引擎”。在生产侧,实现核发全覆盖,量化每一度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绿色环境价值,以绿证消费激励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在消费侧,结合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碳市场等有序拓展绿证应用场景,有效发挥绿证在推动社会各用能单位主动消费绿色电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的作用,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关键举措

《通知》着力构建全国统一的绿证市场体系,在权威核发、多元交易总体框架下,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为牵引,围绕生产侧核发全覆盖、中间环节完善交易机制、消费侧拓展应用场景等三方面提出关键举措,打造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双“引擎”,激励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引导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

一是核发全覆盖,构建完备绿色环境价值体系。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通知》明确对全国已完成建档立卡流程的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全覆盖。2017年,《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试行通知》)提出,试行为纳入中央财政补贴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核发绿证。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绿证累计核发11782万个,其中风电6861万个,光伏发电4921万个,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但也存在绿色环境价值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通知》对可再生能源全口径发电量核发绿证,构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体系,能够有效支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等需求,激励可再生能源全行业高质量跃升发展。

二是畅通绿证交易,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绿证交易能够以发电企业经济收益量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且为全国统一市场、不受电力系统网架结构约束,拓展绿证平台、灵活交易方式、明确收益归属,将较大程度促进绿色电力消费。《通知》明确绿证交易双方可采取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等方式,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绿证交易。对于平价(低价)项目、自愿放弃中央财政补贴和中央财政补贴已到期项目,绿证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对于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绿证收益归国家所有或在补贴发放时等额扣减。2017年,《试行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补贴绿证收益与补贴强度强相关,风光发电企业出售绿证后相应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截至今年7月底,绿证累计交易4161万个,推动全社会形成了较好的绿色电力消费共识,但单独交易的补贴绿证仅为7.9万个,可见交易价格直接影响绿色电力消费水平。《通知》将“补贴与绿证收益二选一”修订为“在补贴发放时等额扣减”,可有效激活补贴绿证交易市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量。

三是拓展绿证应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2017年,《试行通知》提出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自愿认购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证明。绿证市场需求有限,买方购买绿证仅体现在自身使用绿色能源的环保主张和社会责任,难以调动社会各界购买绿证的积极性。为此,《通知》明确了绿证的各类应用场景,通过支撑绿色电力交易、核算可再生能源消费、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衔接碳市场、提高绿证国际影响力等方面持续发力增加绿证需求;同时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氛围,鼓励各社会用能单位主动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社会责任,打造绿色电力企业、绿色电力园区、绿色电力城市,通过多途径推广绿证应用,为构建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体系提供重要助力。

发展展望

《通知》是影响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重要制度性政策文件,建立完备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体系,有利于“全国一盘棋”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助力解决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错配问题,实现经济发达、绿色消费需求强劲地区对可再生能源富集、消费空间有限地区的资金支持。截至今年7月底,绿证单独交易量达954万个,占全部绿证交易量的23%,跨区域优化配置资源、助力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作用初显。可以预判,政策实施后将在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凸显绿色环境价值,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的集中体现,是补贴支持转向市场驱动新发展阶段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度可再生能源电量,每一张绿证的产生或交易,就意味着有1000度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已经上网或者消费。以绿证为载体,可完成绿色环境价值和资金的等价交换,截至今年7月底,通过绿证单独交易已实现近3亿元的绿色消费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政策实施将构建基于绿证核发、交易、应用、认证等一整套更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体系,全口径打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与消费环节,实现消费侧对生产侧的持续资金支持,激励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助力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统计局已明确以绿证作为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通知》进一步明确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核定全国和各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数据。随着绿证统计核算体系的日臻完善,有望将以绿证核算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中扣除,形成强大的消费需求,有效激活绿证交易市场,实现以绿证消费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动供给侧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三是引领全社会绿色消费,服务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通知》的实施将进一步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体系,为合法合规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提供依据。以绿色消费认证为牵引,激发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扩大绿色电力消费需求,有使用绿色能源社会责任与环保主张的经营主体将更加倾向于使用绿色电力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进而推动社会各用能单位主动承担绿色电力消费责任,提升全社会绿色消费水平,以绿色电力消费引领全社会绿色消费,更好服务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总体来看,《通知》的出台将全面开启中国绿证时代,是国家层面从《可再生能源法》奠定的电价补贴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转向绿证市场驱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科学决策,对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随着绿证政策及其配套机制的逐步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纵深推进,我国将构建“可再生能源全面市场化、绿证提供场外保障、电—证—碳市场协同”的新格局,无论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端还是消费端都面临着重大机遇,政策红利将为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强劲动力。中国绿证也将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历史性的贡献。

(作者系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