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筹力度,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
顾洪宾 严秉忠 陈长 张世坤
人类社会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能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国际形势日趋复杂,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层出不穷,对国际秩序和人类生存都构成了严峻挑战。推动全球能源转型发展、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把能源工作纳入绿色发展体系,提出要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国,正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成就举世瞩目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积累,我国可再生能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7年底,我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4亿千瓦、1.6亿千瓦、1.3亿千瓦,均居全球首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及目标市场。
与此同时,我国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分别与全球100多个国家,以及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阿拉伯国家联盟(阿盟)和非洲联盟(非盟)等地区性国际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双边和多边合作,积极参与20国集团(G20)、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多边合作框架下可再生能源合作。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开展了多次清洁能源能力建设培训,传播和分享了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经验,在东盟国家受到了广泛好评;中国与阿盟签署了关于共同成立中阿清洁能源培训中心的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双方在清洁能源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满足中阿人民对清洁高效能源的需求;中国与非盟宣布将在非洲共同设立中非能源合作中心,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帮助推动非洲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
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可再生能源项目合作,建设了号称东南亚“三峡”工程的马来西亚巴贡水电站(装机容量240万千瓦)、埃塞俄比亚第一个风电项目—阿达玛风电一期(装机容量5.1万千瓦)、中国在海外最大容量光伏项目—阿尔及利亚光伏电站项目(装容量机23.3万千瓦)等一大批可再生能源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对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传播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理念和技术标准,深化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产能合作和互利共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面临三大挑战
随着国际合作步伐的不断迈进,中国可再生能源正逐步从国际市场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向引领者转变。面对这种转变,需要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在技术创新、产融结合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适应自己的角色,克服面临的政策、文化、法律、习惯等障碍,解决好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拓展国际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新思维。
国际合作缺乏系统的策划和统筹。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数量的增多,中国参与项目规模的增大,中国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中的影响力日渐增强,但也面临一些问题。“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以工程建设型企业为多,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类企业进入较少,中资企业内部同质化竞争问题较为突出;由于全产业链覆盖不足,上下游产业之间不能有效合作并形成合力;国内的设计咨询机构规划研究及政策咨询业务没有前置,行业智库在国际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影响力较小,中资企业习惯于闷在国内开展研究,研究成果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对外投融资渠道仍较单一,融资手续长、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依旧存在;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沟通不顺畅、信息不对称等不利于服务国家“走出去”的大局。为保障“一带一路”合作的深入推进,从政府层面做好国际合作统筹策划和全面管理的必要性愈加凸显,建立政企联合、政府指导、企业参与、产融结合的工作模式愈加迫切。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深度较为欠缺。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队伍中,施工企业“走出去”较早,设备制造企业、投资企业和智库等研究机构“走出去”相对较晚。不同类型的企业主体“走出去”的程度、关注问题的角度差异很大,使得不同企业与项目所在国的沟通和融入深度不一。进入他国较早的主体更加注重对市场的维护,较晚的更加注重项目自身。但总体表现为缺乏对市场培育的理念,更多只关注项目自身,对项目外有关的软实力投入不足,诸如对所在国可再生能源体系的策划、能力素质的提升、产业链的打造等方面的投入不足,对项目相关的社会、经济、文化、宗教、卫生等方面的重视不够、融入不足,广泛国际合作的深度较为欠缺。特别是在政治风险相对较高、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地区更为突出。
中国标准的国际认可度有待提高。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中国标准在国际可再生能源合作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埃塞俄比亚阿达玛风电场等诸多采用中国标准建设的项目陆续建设,为中国标准“走出去”树立了很好的典范。但受政治体制等方面的影响,中国标准的国际化之路仍不顺畅,中国标准在国际上被认可的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当前中国标准仍主要立足国内,英文版标准数量非常少,国际影响力不足,一旦出现不一致或矛盾时,优先采用欧美标准;另一方面,中国标准在驱动机制、管理模式、体系结构、重点理念等方面更加贴近中国国情,与国际标准仍有差异,需要进行充分的融合。以水电为例,当前中国水电标准有360余项,但是经国家能源局立项且出版的英文标准只有6项;从标准应用情况来看,中国水电标准国际采纳程度也不高。对中国企业参建的93项水电工程项目标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全部采用中国标准的项目有17项,占18%;采用外国标准和国际标准的项目有21项,占23%;同时采用外国标准和中国标准的有55项,占59%。此外,大量中国企业未参与的国际项目基本上没有采用中国标准,而是采用欧美标准。
克服障碍深化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
从政府层面加强统筹管理力度。建议以行业为单位,加强对外资源的统一管理,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各方的职责和分工,保障行业的规范,避免出现多头和无序现象,形成对外合作的合力,保障中方整体利益。重点发挥中俄、中美、中加等双边合作机制及与APEC、G20等多边合作机制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间合作平台的作用,构建政府—企业联动的合作网络,通过合作规划编制、重大能源合作项目等,深化和扩大与重点国家的能源务实合作。加强政府对外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各类资金的用途和方向,注重资金的投入效果,分行业统一制订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防止出现资金的重复使用。加强对外合作信息的管理,搭建多渠道、多类别、统一的对外信息合作服务平台,促进信息在一定范围内的透明和共享。加强对风险的统一防控和管理,明确政府和企业在风险防控体系中的职责,建立健全海外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重视市场培育和市场维护。把培育市场作为对外合作的主要方向,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基地规划、河流水电规划等基础规划工作,为项目合作提供基础;加强战略谋划、政策研究、能力建设等软实力方面的合作,鼓励中国智库“走出去”,通过与境外智库的合作共同提升双方的合作层次,推动中国管理理念、管理体系、技术标准“走出去”;加强人才储备和派员能力,加大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国际交流,向国际组织输送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加强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管理,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精品工程,加大项目运行期的投入,保障项目持续稳定发挥作用,维护中国制造和中国品牌形象。
作者单位系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