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攻坚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
我国计划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 本报记者 焦红霞
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又一重磅攻坚行动即将展开。11月16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通知,将在“十四五”期间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个标志性战役。
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三个标志性战役,《行动方案》通过制定3个攻坚行动方案,对这“三大战役”的攻坚目标、思路和具体任务措施进行了部署。目标是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京津冀及周边等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高发、频发,全国超过一半的城市仍然出现重污染天气,仍是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夏季,已经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今年以来,全国臭氧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4%;柴油货车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0%,对PM2.5和臭氧污染贡献率大。
生态环境部大气司负责人表示,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在区域、领域、措施上互相协同,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
据了解,《行动方案》包括《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3个行动方案。
《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以重污染天气频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以及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相对薄弱的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为重点地区。
其中,“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提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将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放在首位,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有序实施民用和农业散煤替代,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着力整合供热资源,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煤炭,在不影响民生用气稳定、已落实合同气源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引导以气代煤。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每年的5月~9月为重点时段,以臭氧污染较为突出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国家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及其他臭氧超标城市在国家指导下开展攻坚,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提升能力、补齐短板。
根据《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到2025年,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国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VOCs、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货运量较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地区。攻坚目标为: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
“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提出,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重点区域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推广零排放重型货车,有序开展中重型货车氢燃料等示范和商业化运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研究开展零排放货车通道试点。
“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提出,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提高轮渡船、短途旅游船、港作船等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研究推动长江干线船舶电动化示范。协同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和港口岸电设施改造,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
-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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