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国家50亿力挺农村绿色能源
中国改革报记者 张宇
2011-07-14
步入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镇东桑园村,一座造型别致的迎宾门展现在眼前,门楼横梁上书:新能源民俗村。两侧有副对联:享受阳光雨露,爱护地球家园。随手推开路边一户的大门,穿过挂满红灯笼的走廊来到院内,男主人陈满库高兴地指着自家的太阳能灶介绍说:“晴天阳光充足时,用它烧水、炒菜、蒸馒头都行,烧一壶开水也就十几分钟,干净、方便着呢!”
7月9日,包括延庆在内的全国108个县首获“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记者从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授牌仪式上获悉,根据《绿色能源示范县补助暂行办法》,到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达50亿元,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县的数量将增加至200个,实现绿色能源规模化发展。
国家能源局负责人表示,未来五年,我国将通过扩大电网覆盖面与使用小型分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使5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得到全部解决;我国将加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使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
农村能源结构变化明显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也在改变,其用能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煤炭、液化气等商品能源在农村的使用快速增加。最新调查显示,2005年全国农村人均生活用商品能约为132公斤标准煤,2009年上升到185公斤,比2005年增加了40%。北方地区冬季生活用能的商品能耗比例超过70%,南方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生活用商品能耗也超过了60%。
“一方面,我国农村能源快速需求。随着农村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电的普及,结构和种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以薪柴的传统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农民的生产需要。”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说。如果农村生活用能的这种趋势持续下去,我国的煤炭、液化气等能源供应将面临巨大压力。
另一方面农村能源发展的潜力很大,养殖业比较发达,以此为原料发展新型能源有一定的基础。生物质能源如秸秆、粪便、牧草、薪柴等在农村的利用效率不高,直接燃烧后热效率低于10%,而且这种直接燃烧的用能方式,严重影响室内外环境,影响农村生活质量的提高。我国农村地区能源资源丰富多样,全国2/3地区太阳能资源高于二类,很有开发潜力,农村的生物质能源丰富,可进行规模开发,其他如低速风资源、低品位地热资源都可为农村提供能源。
因此,开发农村新能源、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效率,是满足快速增长的能源需求最有效的途径,且意义重大。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对记者介绍说,“农民上能养殖,下能种植,形成了作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以沼气为领带的四位一体模式,推动了北方地区的发展,秸秆的利用,推进了良性循环,推进了农村产业的健康发展,不仅能够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而且可以促进转化和延长产业链条的发展。”
农村能源成支持重点
加快能源发展是加强农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方面,也是促进生态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王保安说,“农村能源问题,事关农村问题的全局,因此,发展农村能源可以促进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已经把农村能源作为一个支持重点。同时,调整结构采取电价分摊的措施,出台了以农村剩余物为主的产品,以及农作物秸秆发电的,初步形成了支持农村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农村能源示范县建设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09年以来,已经启动了143个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示范县,引导农村住宅和公共建筑太阳能、地热能、清洁再生能。大力支持实施农村电网改造,促进城乡电力覆盖化,在覆盖不到的地区,中央财政按总投资的70%补贴,解决了农民的基本用电问题。
二是以绿色能源示范县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我国可再生能源地域广阔,绿色能源示范县秸秆、生物能、太阳、水能、地热能、风能等资源丰富,但在发展的初期成本较高,特别是我国农业发展以家庭为主,产业规模小、收储运送难、成本较高,因而在农村发展绿色能源完成靠市场机制很难实现,客观上需要政府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引导作用。2011年4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农业部下发了《绿色能源示范县补助暂行办法》,对绿色能源示范县的补助资金原则上每个县不超过2500万元。
三是注重试点,稳步推广。目前三部门首批选择了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在探索中积累经验,待各方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加快。为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率,国家能源局积极创新,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中,紧密和示范县结合,引导资源整合,促进农村能源的规模化发展。
有关专家表示,上述的体系建设,促进了农村清洁能源的积极性,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据初步统计,全国农村年产沼气约140亿立方米,秸秆气化6亿立方米,形成了沼气生物质燃料、地热能多源并举。
“2001年以来,中央投入大批资金发展农村沼气,目前我国沼气用户已经达到了4000万户,各类沼气工程27万处,受益人口超过1.5亿人,可以减排二氧化碳5000多万吨。” 张桃林说。
农村能源发展仍面临挑战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农村能源发展仍然面临许多挑战。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农村能源发展不平衡,沼气池的应用较普遍,可供选择的能源品种较少;二是农村能源建设的科技支撑体系落后,管理与服务体系不完善;三是新能源建设难度较大,利用方式落后;四是资金来源单一,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等。
对此,专家提出,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发展;建立健全农村能源技术服务体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切实解决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吸收国外成功经验,促进我国农村能源综合利用。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大会总结时指出,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投入和支持的力度,未来五年内全部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中央补助投资支持农村生物质领域大型沼气供气、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生物质成型燃料三个重点。
“要坚持农村能源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吸引有实力的企业进入,规模化开发,专业化建设管理,市场化运行,加上政府的支持,从而形成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机制。”刘琦说,在农村能源管理方面,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发挥组织牵头的作用,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把农村能源工作做好。政府要抓好农村能源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培育农村能源市场,建立健全农村能源产业服务体系,为农村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刘琦指出,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中,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能源示范县管理工作,要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各绿色能源示范县编制规划,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要求做好项目的审核管理,要针对农村能源项目的特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做好项目验收、评估等管理工作。
对于西部地区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的问题,刘琦专门作出指示,西部地区农村能源可能是全国农村能源工作的难点。由于西部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生产方式以及市场化发育程度,与东部发达地区还有不小的差距。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尝试,以前也没有经验,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西部地区要首先选择具备条件的县、具备条件的项目来实施示范县建设,积累经验。
刘琦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把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像为城市、为工业供应能源一样,解决农村的能源供应和利用问题。要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农村能源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农村能源的规划工作,加强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的监督、考核管理工作。
“农村能源的特点是项目规模小、布点分散、管理难度大,各省级能源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农业部门,按照国家三部门的管理要求,建立监督、考核管理制度,对项目的建设条件、实施过程、竣工验收进行严格考核。”刘琦说,“同时,还要做好项目的跟踪评估,管理好项目的国家补助资金,保障国家补助资金发挥最好的效果。要以绿色能源县的建设管理为依托,建立全省农村能源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度,把农村能源的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