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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怎么“竞” 央地如何“担”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解读《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 本报记者 焦红霞

8月19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消息称,为做好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并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日前,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根据《工作方案》精神和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电价竞价规则、补贴央地分担的具体思路及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等进行了深入解读。

出台背景及总体思路

据介绍,《工作方案》的出台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是《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思路的延续;是为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分配2021年度新增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补贴额度;是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促进生物质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工作方案》总体延续了2020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控思路,按照“以收定补、央地分担、分类管理、平稳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完善生物质发电开发建设管理。

以收定支,总额控制。2021年度新增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总额为25亿元,高于去年同期(2020年补贴总额为15亿元)。该思路原则充分说明,在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国家发展零碳生物质能的初心依旧未变,但在以收定支的基础上,生物质发电行业需要有序稳步发展。

央地分担,国补退坡。为缓解中央财政压力,进一步压实发展生物质能地方主体责任,今年首次启动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担电价补贴机制。后续每年将动态增加地方承担比例,减少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直到增量项目补贴全部由地方承担。

竞价上网,优胜劣汰。为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减少生物质发电项目对电价补贴依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开始实行竞价上网机制。

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为兼具公平和灵活性,客观、务实、合理分配年度新增项目补贴,《工作方案》在三个层面对生物质发电项目进行了分类管理。一是补贴项目分类管理,分为非竞争性项目和竞争性项目;二是竞争配置分类管理,在竞争性项目中,考虑到不同类别项目发电成本差异较大,又分为农林生物质发电类项目(含沼气发电)和生活垃圾发电类项目;三是央地分担分类管理,考虑到不同地域经济发展差异,把全国分为西部(含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

完善补贴机制及配置规则

根据《工作方案》,要推动生物质发电有序建设,其中包括完善补贴机制。具体而言,生物质发电补贴中央分担部分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逐年增加用于竞争配置的中央补贴规模。鼓励非竞争配置项目参与竞争配置。未纳入2021年中央补贴范围的非竞争配置项目,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未纳入2021年中央补贴范围的竞争配置项目,参加次年竞争配置。

《工作方案》明确,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核准或开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为竞争性项目,补贴资金5亿元,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及沼气发电项目3亿元,生活垃圾发电类项目2亿元;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开工,且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机组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为非竞争性项目,补贴资金20亿元;2021年12月31日之后机组并网的非竞争性项目,按竞争性项目进行管理。

《工作方案》指出,非竞争性项目申报与现有申报项目补助清单程序相同,分别按照“项目申报—省级审核确认—项目复审—补贴清单公示和发布”四个步骤进行;竞争性项目与现有申报项目补助清单程序不同的是:项目申报复核后,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照竞争配置规则进行排序,具体按照“项目申报—省级审核确认—项目复核排序—公布补贴名单”等步骤进行。

《工作方案》强调了竞争配置规则和央地分担规则。

其中,根据年度非竞争性项目补贴资金规模,按投运时间由先到后,逐个进入补助项目清单,直到当年非竞争性项目补贴额度用完。投运时间相同时,热电联产项目优先。在以上同等条件下,装机容量小的项目优先。

对于竞争性配置项目,根据电价退坡幅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逐个纳入年度建设管理方案,直到当年竞争性项目补贴额度用完。电价退坡幅度相同时,热电联产项目优先。在以上同等条件下,装机容量小的项目优先。

《工作方案》明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报电价补贴时,当地必须出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在时间划分上,《工作方案》指出,《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发布之日(2020年9月11日)前全部机组投运项目补贴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之后(含发布之日)投运项目由央地分担;

完善央地分担比例调整机制,按照“一减、一增、全退出”原则,逐年减少中央财政分担比例,逐年增加竞争配置中央补贴规模,预计在“十四五”末,中央分担部分将全部退出,新增生物质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由地方全额承担。

提出行业发展多项建议

《工作方案》强调,纳入 2021年中央补贴范围的竞争配置项目,应在2023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实际并网时间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3元/千瓦时。2020年底前开工的非竞争配置项目,均须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逾期未并网的项目取消非竞争配置补贴资格,后续可通过参加竞争配置的方式纳入中央补贴范围。

针对《工作方案》相关条款,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明确提出行业发展建议:

出台存量项目补贴到期后过渡性支持政策。考虑到当前绿证交易市场还不成熟,生物质发电项目一旦失去电价补贴支持,将面临停运风险。一方面建议中央财政补贴到期后,由省级政策出台支持政策保证项目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建议价格部门保留生物质发电原有标杆电价,各省通过疏导电价矛盾或竞价上网,解决生物质电价高出当地燃煤基准上网电价部分,直到绿证交易市场成熟。

进一步加大生物质发电转型热电联产支持力度。一是鼓励生物质发电项目多供热(冷),少发电,对达到一定热电比的热电联产项目,给予优先发放补贴奖励。二是生物质发电企业在建设配套热力管网时,国家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

建立有机废弃物有偿处理机制,拓宽地方资金来源。一是建立普惠制有机废弃物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逐步建立对畜禽粪污、餐厨垃圾以及其他有机废弃物处理收费机制。二是地方政府设立废弃物处理公共预算资金,对处理农业、林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的企业进行适当的补助,落实地方治理环境责任,缓解中央补贴资金压力。三是对于欠发达地区,中央采用转移支付方式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