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总院易跃春:“光伏+”促进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
4月11日,以“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光伏+创新发展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国家能源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浙江省发改委,江苏省能源局,上海市、天津市等地方政府的官员学者以及400余位企业代表,围绕“‘光伏+’如何助力行业跑好马拉松”等议题,展开深度探讨。
水电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在开幕式上指出: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及能源变革行动不断推进,光伏已成为全世界绿色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率先实现平价上网的可再生能源之一。我国具有重要的光伏应用市场和成熟的产业体系,在“光伏+”的助力下,光伏产业将实现高质量发展。
首先,从能源利用方面来讲,与多种能源的综合利用是未来的发展方式。其次,与各行业开发的结合,以便实现土地的增值利用。目前的“光伏+”更多关注光伏本身,下一步在做好光伏本身的同时,“+”的那一部分,农业、渔业、林业能否实现产值的提高,这是行业发展进一步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只有这样,我们的产业才能保持健康良性的发展。第三是结合未来社会变革的模式,包括电力体制、互联网、大数据结合起来,一起推进行业的发展。
具体来讲有几个方面比较成功:
光伏+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比如说,光伏+水电、风电、火电、光热。利用太阳能和风电、水电在日内和季节间变化的互补性,以及水电、火电、光热电站的调节能力,扩大消纳范围,对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典型项目有鲁能海西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国家示范工程。
在光伏+储能+智能电网方面,典型应用有军民融合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光伏+储能,可平缓光伏发电短期波动,起到削峰填谷作用,使太阳能发电在未来电力系统中发挥更大作用。光伏+智能微电网,可利用光伏发电普适性以及与负荷曲线较好匹配的特性,推动智能微电网的成本降低和高效利用。
光伏+各种行业结合开发。比如说,光伏+扶贫,利用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杠杆作用,综合发挥促进我国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扩大光伏发电市场、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的多重作用,在“十三五”期间有望实现280万贫困户脱贫。截至2018年8月31日,全国已建成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1363万千瓦,累计帮扶贫困户224万户。
光伏+沉陷区治理,在大规模矿业开采造成土地表面变形、沉陷,难以进行基建及耕种区域建设大型并网光伏项目。依托采煤沉陷区荒废区域建设光伏电站,实现沉陷区综合治理效益最大化,有效推进该区域由传统能源生产向新能源生产转型,满足节能环保需求,对调节当地经济结构,促进当地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光伏+建筑、交通,将光伏发电直接与建筑物相结合,作为建材使用,同时生产电力。光伏充电站、光伏公路等建设,在保证清洁能源供应的同时,也是解决新能源汽车续航的发展方向之一。光伏与建筑和交通相结合方式,可集约节约用地,同时起到加大能源清洁利用作用。
光伏+与社会发展模式变革结合。光伏+电力体制改革、互联网。2017年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鼓励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扩大电力市场交易,清洁能源优先。光伏发电具备丰富的资源,随着技术进步,成本降低,未来有望在供给侧提供清洁、高效、经济的电源。同时,光伏+电力体制改革,有望在市场需求侧也形成促进改革的强大动力。
光伏+互联网+大数据,可以充分反映光伏产业的信息化特征,促进能源行业和信息行业的跨界融合,实现能源生产和使用的智能化匹配及协同运行,推动创新创业和提高全社会生产效率。(来源:中国改革报《能源发展》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