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光伏电价调整推动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本报北京6月11日电 记者张宇实习记者吴昊报道 今天下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张满英表示,为合理反映光伏发电成本降低情况,国家发改委不断调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降低全社会的补贴负担,推动产业走向公平竞争、自主运营、良性循环的健康发展轨道。

张满英指出,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创新能力、竞争力不断提升,这其中标杆电价、税收支持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行光伏发电价格退坡,尽快降低补贴标准,是国家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明确的政策,市场也早有预期。

“本次下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降低了纳入新建设规模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标杆电价和补贴标准,普通光伏电站标准,普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统一降低5分,一类至三类资源区分别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张满英介绍说,“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也降低5分,具体为每千瓦时0.32元,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通知》还明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上网电价,国家制定的普通电价只是作为招标的上限价格。

张满英指出,降低电价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一是组件价格快速下降。今年以来,组件价格降速较快,常规组件平均价格已由去年年底的每瓦3元降至5月的2.5元,少数企业已经报价2元,光伏组件平均价格与去年年底相比降幅已达约17%。

二是与光伏领跑者基地招标上限价格衔接。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组织招标的10个应用领跑者基地中标价格,普遍低于同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下降0.24元,降幅约36%。企业投标光伏领跑者基地,需要在2018年光伏标杆电价降低10%的基础上报价,相当于下降5.5分~7.5分作为招标上限价格。

三是补贴缺口增长过快。截至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累计约1200亿元,并且还在逐年扩大。去年以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现高速发展态势,今年1月~4月新增装机近900万千瓦,同比增长约1.8倍。按照分布式光伏新增1000万千瓦测算,每年需要增加补贴约40亿元,补贴20年,总计需要补贴800亿元。分布式光伏发展过快,也存在不少风险,需要通过价格杠杆发挥适当的调控作用。所以,这次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也相应下调5分。

对于外界普遍关注的光伏发电调价周期问题,张满英指出,光伏项目建设周期较短,普通光伏电站的建设周期一般为4个月~5个月,分布式光伏的建设周期更短,从实践看,一年调整一次价格未能及时反映产业发展实际。

据记者了解,德国实行固定补贴管理时,先是每年调整一次价格,之后组件成本下降较快,改为一个季度调整一次,最终改为两个月调整一次。在我国,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分资源区的光伏发电标杆电价政策,到2015年年底才制定新的标杆电价政策。之后,2016年年底、2017年年底分别调整了一次标杆电价。“历次价格调整都是根据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情况进行的,并没有固定调价周期。若留‘缓冲期’会带来‘抢装’问题,对产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张满英解释说。

来源:中国改革报《能源发展》周刊

2018-09-18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