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就《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能源局今日发布“关于征求《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原则和方式、信息披露的内容等方面进行说明。

《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指导和规范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主体是指参与电力市场的市场成员,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市场信息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主体向社会公众、行业内其他市场主体提供与电力现货市场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行为。

根据《征求意见稿》,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及时、准确、完整、易于使用的原则,市场竞争所需信息应充分披露,涉密市场信息应严格保密,市场干预信息应及时封存。信息披露主体须对不愿披露的信息提供详细分析说明,通过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可免除披露。电力交易机构总体负责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的管理,为信息披露主体创造良好的信息披露条件。

全文如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20-02-27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