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企全面深化改革 提升运营管理效能
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
作为国有企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笔者认为应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国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科学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全力提升运营管理效能,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制度建设在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意义
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度”一词出现了77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努力方向,为我们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国有企业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由此可见,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目标之一。
二、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
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从政治上看,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力量,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要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国有企业关系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
从经济上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重要、作用关键。把企业党建有机融合于公司治理之中,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系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是建设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时代要求,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成效和战斗力;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聚焦重点领域落脚运营效益效能提升
现代企业制度定义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公司制度为核心,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目的及意义在于进一步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因此,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牢牢把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一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
二是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着、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上级党组织和行政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广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
三是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称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严禁将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四是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作者系北投能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聂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