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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迫在眉睫

建设现代化能源体系,离不开现代化的能源治理。能源行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在基础产业中建立信用体系、运用信用治理机制的探索和创新。建设能源行业信用体系符合能源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逐步完善,能源领域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能源发展动力日益加强,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违规建设、倒卖批文、污染环境、危害安全、欺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围标串标、拖欠费用、质量低劣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阻碍了能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导致上述问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能源治理模式与市场化改革的不适应不匹配。伴随着能源市场化进程,我国能源产业从集中、计划的高度组织型的政府管理模式,将逐步过渡为企业管理、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的以市场为主的综合治理模式。在此过程中,治理主体实现多元化,但多元主体间的协调机制特别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将导致治理的碎片化、信息的零散化。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流动性越来越强,没有有效的、协调的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剧了政府与市场主体和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了违法失信成本,从而导致违法失信问题难以遏制。

建设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就是以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抓手,通过信息披露、联合奖惩等机制,构建起政府、行业、企业等治理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形成治理合力,提升治理效能,切实降低市场主体交往和交易成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行业氛围,促进资源开放流动和市场良性发展。具体工作中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行业共建。信用体系是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是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统一。建设信用体系,既要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也要鼓励和调动行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二是制度先行,标准统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设信用体系,要做好顶层设计,构建信用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确保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数据共享规范有序、相关主体行为于法有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制度标准体系不断充实、调整、完善。

三是平台支撑,数据共享。信用体系的核心是数据,重点是共享,基础是平台。要建立统一的信用数据库,通过信息化平台把散落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起来、共享出去,形成数据的产生、归集、共享、应用的良性运转。

四是依托职责,重点突破。发挥好信用体系作用,关键在应用。推进信用应用,要立足自身职责,围绕依法履职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选择条件成熟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做深做透,切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再逐步扩大到能源工作的其他方面,实现能源综合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党校第73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单位为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