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存在三大问题 37%电站发电能力低于预期80%
4月1日,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下发《关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统计结果显示,第一批国家财政补助目录的15696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中,发电能力低于80%的电站有3103座,涉及13个省(区、市);发电能力低于70%的电站有1761座,涉及12个省(区、市);发电能力低于60%的电站有959座,涉及12个省(区、市)。
《通报》指出,造成发电能力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建设质量不合格、运维主体责任未落实、运维管理不到位等。各地需结合发电能力测算方法以及发电情况通报,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能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做好电站运维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加强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9]49号)要求,各地要加快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推广应用,2019年4月底务必完成。
《通报》全文如下:
2019-04-03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