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核电首批项目试行上网电价:广东0.4350元,浙江0.4203元,山东0.4151元

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三代核电首批项目试行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3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130号),对承担技术引进的首批核电机组予以支持。结合所在省支持首批三代核电项目的意愿,广东台山一期核电项目试行价格按照每千瓦时0.4350元执行;浙江三门一期核电项目试行价格按照每千瓦时0.4203元执行;山东海阳一期核电项目试行价格按照每千瓦时0.4151元执行。试行价格从项目投产之日起至2021年底止。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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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09:22